非自住兩戶 稅率提高至二.四%
〔記者蔡亞樺/台北報導〕打擊囤房,台北市政府率全國之先完成
「囤房稅」的差別稅率,在北市持有兩戶以內的非自住房屋,每戶
稅率提高為二.四%;持有三戶以上,每戶稅率為三.六%,估計
八萬多戶受到影響,市庫將可進帳十億元。北市稅捐處昨表示,
市議會已完成一讀,本會期可望三讀通過,明年五月開徵。
非自住三戶 稅率提高至三.六%
稅捐處長黃素津舉例,以屋齡卅四年、三十坪的一般房屋來說
,原本房屋稅率一.二%,只要繳一九四七元;囤房稅上路後
,若持有三戶以上非自住房屋,以房屋稅率三.六%計算,就
得繳五八四一元;若是面積兩百坪以上的帝寶,原本房屋稅僅
三十萬元,明年則需繳一百萬元的房屋稅。
過去不管自住或非自住,房屋稅均是一.二%,但屢遭批評;
財政部六月公告新修正的房屋稅條例,明定「自住房屋」是不
供出租,給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居住,最多三戶、房屋稅率
一.二%,而非自住房屋稅率從一.二%至二%提高為一.五%
至三.六%,由地方政府自訂差別稅率。
估八萬多戶受影響 明年五月開徵
稅捐處著手修正北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七月送市議會審查
,昨市議會法規委員會完成一讀。法規會召集人、議員林晉章
說,台北市房價高,因此,此次修正案經三次討論,議員大多
都有共識,藉由條文修法符合公平課稅。
黃素津說,此次訂定的囤房稅回溯自七月一日,明年五月開徵
,估計八萬多戶受到影響。另,非住家用房屋的診所、律師事
務所等自由職業使用房屋,房屋稅率也由現行的一.五%提高
為三%。
但林晉章提到,部分議員反映非自用房屋最高稅率是三.六%
,較營業用房屋稅率三%還高,要求市府提高營業用房屋稅;
市府擔心可能會反映在物價調漲,增加民眾負擔,故暫不調整
,因此議會要求市府一年內檢討稅率。
該處強調,由於台北市房價為全國之冠,房價所得比又偏高,
一般民眾一屋難求,為使空屋充分釋出,落實住者有其屋之居
住正義,對於持有該市多戶非自住之住家用房屋者,提高其房
屋稅稅負,且持有戶數愈多,負擔愈高之房屋稅,有其必要。
故本次台北市擬訂的非自住房屋差別稅率,即係依納稅義務人
持有台北市非自住房屋戶數之多寡,適用不同之稅率,凡持有
2戶以下者,其房屋稅均適用2.4%徵收率計徵;持有3戶以上
者,其所有之非自住房屋每戶均按3.6%徵收率計徵房屋稅,
並非其中2戶可按2.4%,其餘房屋始按3.6%計徵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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