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房地合一稅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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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稅方式:分離課稅,稅率持有未滿1年課徵 45%
持有滿1年以上未滿2年課徵 35%
(非國內居住者無論個人或外資企業一率課稅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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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1月1日起取得且持有超過2年以上未滿10年課徵20%
減免優惠:
1.出售連續持有六年(六年內僅限一次)自用住宅價格在4000萬以下免稅
(自住認定以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設籍認定)
2.長期持有10年以上課徵15%
3.農地農舍減免
4.自用住宅2年內買賣仍可享有重購退稅,個人出售房
地若賠錢,虧損部分可在往後3年內的房地交易所得中
扣除,企業虧損則比照現制,可後抵10年。
5.土增稅優惠同步轉軌,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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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重複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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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基扣抵:房地的實際售價與取得時價格差扣除土地漲價總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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奢侈稅房地部分退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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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日期:105年1月1日起
圖表由永慶不動產台南文元加盟店王國全製表彙整
不動產房地合一稅因應之道
對於想買屋的民眾來說,今年恐怕得面對搶屋潮,
因為依照新的規定,房地稅實施日前買進、持有的
不動產,都不受新稅影響,仍依現制課稅,如果
2016年才買,就得有自住6年與獲利400萬以下才免
稅的限制,也就是須到2022年才能有符合自住免稅
的規定。
至於今年已持有2年以上的人不論是自住、囤房、豪宅
,都將不受新 制的問題。
至於一些想買房當做投資工具的民眾,就想考慮今明兩年
稅的問題,若是依照新制來看,明顯的稅負降低。
例如:104年1月800萬取得房產,2月1000萬出售,
其需繳納奢侈稅150萬、增值稅:0元、隔年度財產
交易所得稅,扣除相關費用獲利不到50萬元。或
者還需大費周章找人頭冒逃稅風險。
但如房地合一實施後,105年1月800萬取得房產,
105年2月出售1000萬,其僅需繳納房地合一稅
(1000萬 – 800萬)x45% = 90萬,不用再繳財產
交易所得稅,其獲利大增。
投資客稅賦減低,投資意願大增,只要可以獲
利政府要擋也擋不住炒房,立法委員表面上說
不會讓財政部輕易通過,但房地合一不過,
奢侈稅(房地產部分)就不會廢止,立法委員
沒人玩真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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