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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5年10月27日 台財庫字第10503759150號 |
主 旨:預告修正「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稅課收入分配及運用辦法」第四條、第六條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財政部、內政部、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所得稅法第一百二十五條之二。 三、 為配合長期照顧服務執行現況及確保年度預算執行符合旨揭辦法所定用途,情況特殊且具急迫性,復考量作業時程,本案預告期間自本公告刊登公報之隔日起算7日。 四、 「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稅課收入分配及運用辦法」第四條、第六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財政部國庫署網站(網址:http://www.nta.gov.tw)之「最新消息」網頁。 五、 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行政院公報隔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機關:財政部國庫署。 (二) 地址:臺北市愛國西路2號3樓。 (三) 電話:02-23228000轉8098。 (四) 傳真:02-23582810。 (五) 電子郵件:A1@mail.nta.gov.tw。 部 長 許虞哲
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稅課收入分配及運用辦法第四條、第六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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