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行政院通過實價登錄2.0修法 房價揭露到門牌,修正哪些條文?

 

但最終還需立法院通過

2020-12-10

20201210000051M.jpg

行政院宣示打炒房,為完備相關法律,行政院會今天通過實價登錄2.0三法及所得稅基本稅額條例修正草案,透過揭露完整門牌或地號、預售屋全面納管並即時申報、加重處罰等方式,避免不動產價格不當哄抬。

蘇貞昌表示,為健全房市、合理房價,上週院會中國發會已就「紅、登、稅、貸、宅」5大面向提出具體對策,其中,修正實價登錄3法就是重要措施之一。

 蘇貞昌指出,今天通過的修法主要是在保障民眾隱私權前提下,精進不動產成交資訊申報登錄制度,透過「揭露完整門牌或地號」、「預售屋全面納管並即時申報」、「增加主管機關查核權」及「屢不改正加重處罰」等方式,提供更透明、即時、正確的不動產交易資訊,改善資訊不對稱情形,有助避免不動產價格不當哄抬及消費糾紛,這對健全不動產交易市場,落實居住正義,是相當重要的一環。

行政院會上午通過「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地政士法」第26條之1、第51條之1、第59條修正草案,以及「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4條之1、第29條、第40條修正草案。

「地政士法」的修正則刪除地政士於買賣受託案件之申報登錄義務及其違反義務的處罰規定。「不動產經記業管理條例」的修正明定經紀業預售屋案件申報登錄期間修正為簽訂買賣契約書之日起30日內辦理,避免交易資訊的申報登錄時間過長,讓有心人士利用炒作、哄抬房價。

5325807.jpg

。(圖/翻攝自蘇貞昌臉書)

遏止炒作 所得基本稅額條例修正草案過關

內政部說,這次修法也將主管機關查核權提升到法律位階,除由各地方政府持續辦理例行性查核外,未來內政部對於價格疑有不實的個案,將可直接向相關機關或金融機構進一步查閱有關文件,確保交易資訊真實正確。

另為遏止實務上有申報登錄義務人屢不改正,刻意隱匿資訊進行炒作哄抬情事,修法對於未申報或價格不實經3次處罰仍未改正者,將加重處15萬元至75萬元罰鍰;且就包含多戶(棟)建物交易的案件,將以1戶(棟)1罰為原則。

 

遏止炒作 所得基本稅額條例修正草案過關

行政院會上午也通過「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2條、第18條修正草案。

 

目前對於法人購置住宅並無規範限制,房市出現個人藉由設立公司持有住宅,透過股權交易順帶移轉房屋所有權,以規避房地合一課稅,且證券交易所得也免稅的情況。

 

行政院會今天也通過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2條、第18條修正草案,恢復個人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課稅,讓個人用公司名義持有的房地產,且用股票交易方式的不動產所有權轉移,回歸到所得基本稅額條例中20%的稅率。

不過,為了避免衝擊新創產業,修法排除設立未滿5年高風險新創事業公司。

 上述草案修正要點如下:

 

一、「平均地權條例」修正部分:

(一)為促進申報登錄資訊更為透明、正確,修正將成交案件 之門牌或地號完整揭露,並溯及已揭露案件,另增訂地方主管機關查核權及查核範圍相關規定。(修正條文第47條)
 

(二)增訂自行銷售預售屋者,應於銷售前以書面報請所在地 之地方主管機關備查,並應於簽訂買賣契約書之日起 30 日內申報登錄資訊。(修正條文第47條之3)
 

(三)為遏止申報登錄義務人刻意利用資訊缺乏或不實炒作哄抬情事,修正罰則對於屢不改正者加重罰鍰額度;另增訂違反自行銷售預售屋申報登錄規定、規避、妨礙或拒絕查核及違反自行銷售預售屋前應報備查規定之罰則。 (修正條文第81條之2)
 

二、「地政士法」修正部分:刪除地政士於買賣受託案件之申報登錄義務及其違反義務之處罰規定。(修正條文第 26 條之1、第 51條之1)
 

三、「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修正部分:
 

(一)刪除不動產經紀業對於仲介成交買賣案件之申報登錄義務;代銷經紀業預售屋案件申報登錄期間修正為簽訂買賣契約書之日起30日內辦理,並增訂委託代銷契約相關書件應報請備查;另成交案件之門牌或地號完整揭露,並溯及已揭露案件;及增訂地方主管機關查核權及查核範圍相關規定。(修正條文第24條之1)
 

(二)依申報登錄義務人違法情節對於申報登錄制度影響程度修正罰則,區分罰鍰額度及處罰方式,以符比例原則;增訂規避、妨礙或拒絕查核及違反委託代銷契約相關書件應報備查規定之罰則。(修正條文第29條)

四、「所得稅基本稅額條例」修正部分: 

一、 增訂個人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應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課稅,但該股票之發行或私募公司,屬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之國內高風險新創事業公司,且交易時該公司設立未滿5年者,免予計入。(修正條文第12條) 
二、 本次修正條文,自 110年1月1日施行。(修正條文第18條)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玩稅高手 的頭像
    玩稅高手

    玩稅高手bill080的部落格

    玩稅高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