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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理監事聯席會議決議(會議新聞稿節錄)  2021/09/23

▲中央銀行召開今(2021)年第3季理監事會議。(圖/NOWnews資料照)

央行利率連6凍 再祭打炒房措施

本行全體理事一致同意維持政策利率不變及調整本行選擇性信用管制措施

(一) 綜合國內外經濟金融情勢,考量當前國內通膨回升應屬短期現象,預期本年通膨仍屬溫和,明年通膨展望向下;在全球景氣持續復甦,惟前景仍面臨諸多不確定性,加以國內疫情受控,內需服務業可望逐漸復甦,民間消費回穩帶動下,預期本年下半年及明年經濟續溫和成長,本行理事會認為維持政策利率不變,賡續當前寬鬆貨幣政策,有助物價穩定與金融穩定,並支持經濟成長。

    本行重貼現率、擔保放款融通利率及短期融通利率分別維持年息1.125%、1.5%及3.375%。

    未來本行將密切關注疫情後續發展、主要經濟體貨幣政策走向、地緣政治風險、全球金融市場變化等對國內經濟金融與物價情勢之影響,適時採行妥適貨幣政策,以達成本行法定職責。

(二) 為落實政府「健全房地產市場方案」之信用資源有效配置及合理運用,上年12月8日、本年3月19日本行兩度修正施行「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辦理不動產抵押貸款業務規定」。目前受限貸款之成數下降;惟銀行不動產貸款增幅仍大,為避免過多信用資源流向不動產市場,有必要採取預防性措施,進一步控管相關授信風險,茲修正「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辦理不動產抵押貸款業務規定」,自本年9月24日起實施。主要修正重點(詳附件)如下:

1. 新增規範自然人特定地區第2戶購屋貸款不得有寬限期:特定地區包括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新竹縣及新竹市

2. 調降購地貸款最高成數為6成

3. 調降工業區閒置土地抵押貸款最高成數為5成,並明定工業區閒置土地抵押貸款規範措施除外條款之「一定期間」為1年。

修正「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辦理不動產抵押貸款業務規定」                                                             (自2021.09.24生效).jpg

    未來本行將密切關注房地產市場發展及金融機構不動產授信風險控管情形,並檢視規範措施之執行成效,適時滾動檢討調整管制措施,以健全銀行業務,並促進金融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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