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2月8日
發文字號:內授營字第1000800948號
‧公告事項:
一、住宅補貼方式及辦理戶數如下:
(一)租金補貼:15,000戶。
(二)前二年零利率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20,000戶。
二、受理申請期間:自100年3月1日起至100年4月13日止。
三、申請方式:申請人於受理期間,填寫申請書,備妥相關文件,於受理截止日前,親送或以掛號郵寄至戶籍所在地之直
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四、受理申請單位:申請人戶籍所在地之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
‧受理單位:
100年度青年安心成家住宅補貼之受理申請單位
縣 市 別 | 受 理 單 位 | 地 址 | 電 話 |
臺南市政府 | 都市發展局都市更新科 | 永華市政中心: | (06)299-1111轉1347、1148、8062、8383~8384、8529,(06)298-2844 |
都市發展局區域計畫科 | 民治市政中心: | (06)633-4251、 (06)632-2231轉5231~5232 |
100
年度青年安心成家住宅補貼計畫辦理戶數
縣市別 | 購屋貸款戶數 | 租金補貼戶數 |
台南市 | 1,655 | 1,241 |
‧青年安心成家住宅補貼方式
前二年零利率購置住宅優惠貸款額度、償還年限、優惠利率、適用對象及補貼利率
貸款額度 | 最高新臺幣200萬元 | ||
償還年限 | 最長20年(付息不還本之寬限期最長5年,含第1年、第2年) | ||
優 | 第1、2年 | 零利率 | |
第3年起 (家庭年收入在50%分位點以下者適用) | 第 | 郵儲利率-0.533% | 家庭成員具下列條件之一者: |
第 | 郵儲利率+0.042% | 家庭成員不具第一類條件者。 | |
備註 | 1.郵儲利率:「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之簡稱。 融機構議定之利率辦理(償還年限不受限)。 |
- 申請條件:
申請條件\申請項目及內容 | 租 屋 | 購 屋 | 換 屋 | |
租金補貼 | 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 |||
申請人年齡 | 20-40歲 | 20-40歲 | 20-45歲 | |
家庭組成(擇一) | 新婚 (申請日前2年內結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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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有子女 (育有未成年子女且設於同一戶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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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家庭成員住宅持有狀況 | 申請人、配偶及戶籍內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均無自有住宅 | 申請人、配偶及戶籍內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均無自有住宅或申請日前2年內購屋且已辦理貸款 | 申請人、配偶及戶籍內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原僅持有一戶住宅,核定換屋後1年內亦僅有一戶住宅 | |
100年家庭收入標準 | 戶籍地 | 家庭年收入應低於下列金額 | ||
台北市 | 180萬元 | 247萬元 | ||
高雄市 | 128萬元 | 184萬元 | ||
台灣省 | 119萬元 | 166萬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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