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全本身出身農家子弟,對於農地方面自然格外注


 


意。


 


  近日前往關廟與當地的農家洽談農地買賣事宜,發


 


現其之前過戶移轉代書都慧要求其申請農用證明


 


但到底該不該申請?


 


  首先,申請"農用證明"須付費一千元,由當地農會


 


會勘是否真的農業使用,若有水塘須回填、若有水


 


泥地需剷除恢復土壤…凡非種植設施皆須恢復原


 


貌,所要花費不少。


 


  其實,當接到農地移轉手要事先查該地民國98年之


 


公告現值,因為所有農地之前次移轉在民國98年前


 


一律依民國89年之公告現值為前次公告(因為民國


 


89年農發條例實施)


 


 


   再則,因當年為因應農地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也就是若無法舉證農地農用時就必須課徵增值稅)


 


有當年度之土地公告皆刻意調高(也就是說讓他課徵


 


也不一定課得到增值稅)


 


  因此,如該關廟土地


                   民國66年公告現值為  75/方公尺


 


             今年民國99年公告現值為1100/平方公尺


 


 


             但在民國89年公告現值為1400/平方公尺


 


國全則主張不用申請"農業證明"直接讓國稅局去計算


 


課稅,因為計算為0元,移轉過戶不用再浪費時間等


 


農會會勘與一些恢復土壤等事宜。


 


  當地代書不知是不懂還是要把簡單故意複雜化,好


 


可以顯現其專業X#*&^@*


 


  另外,購買農地要蓋農舍須於當地設籍二年以上,


 


現台南某南X技術學院校長戴校長於五年前購買南縣


 


一塊農地打算自建農舍,結果仲介與代書都沒告知


 


須設籍的事,結果買了不能蓋,還每次被我國全在


 


教育訓練課程上當活案例。


 


  所以,若有不清楚就要問,不要讓客戶花冤枉錢與


浪費時間。歡迎來電討論~


 


 


台灣房屋  王國全  隨時關心您~


 


093582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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