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全本身出身農家子弟,對於農地方面自然格外注
意。
近日前往關廟與當地的農家洽談農地買賣事宜,發
現其之前過戶移轉代書都慧要求其申請”農用證明”,
但到底該不該申請?
首先,申請"農用證明"須付費一千元,由當地農會
會勘是否真的農業使用,若有水塘須回填、若有水
泥地需剷除恢復土壤…凡非種植設施皆須恢復原
貌,所要花費不少。
其實,當接到農地移轉手要事先查該地民國98年之
公告現值,因為所有農地之前次移轉在民國98年前
一律依民國89年之公告現值為前次公告。(因為民國
89年農發條例實施)
再則,因當年為因應農地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也就是若無法舉證農地農用時就必須課徵增值稅)所
有當年度之土地公告皆刻意調高(也就是說讓他課徵
也不一定課得到增值稅)。
因此,如該關廟土地
民國66年公告現值為 75元/平方公尺
今年民國99年公告現值為1100元/平方公尺
但在民國89年公告現值為1400元/平方公尺
國全則主張不用申請"農業證明"直接讓國稅局去計算
課稅,因為計算為0元,移轉過戶不用再浪費時間等
農會會勘與一些恢復土壤等事宜。
當地代書不知是不懂還是要把簡單故意複雜化,好
可以顯現其專業X#*&^@*
另外,購買農地要蓋農舍須於當地設籍二年以上,
現台南某南X技術學院校長戴校長於五年前購買南縣
一塊農地打算自建農舍,結果仲介與代書都沒告知
須設籍的事,結果買了不能蓋,還每次被我國全在
教育訓練課程上當活案例。
所以,若有不清楚就要問,不要讓客戶花冤枉錢與
浪費時間。歡迎來電討論~
台灣房屋 王國全 隨時關心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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