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月12日財政部公布 「正式版」 房地合一稅制草案後,雖經過一陣撻伐,但看來大勢已定,不論最終定調的版本為何?大致雛型架構是不變的

 一、日出條款的日期確定

 二、二年內買賣稅率與單一稅率的確定

 三、長期持有稅率的減徵方式 

 

 

除上述三點較爭議部分其餘大致已取得共識,房地產利空因素減少,房地產將又要有一波漲幅…..

 

例如:104年1月800萬取得房產,2月1000萬出售,其需繳納奢侈稅150萬、增值稅:0元、隔年度財產交易所得稅,扣除相關費用獲利不到50萬元。或者還需大費周章找人頭冒逃稅風險。

 

但如房地合一實施後,105年1月800萬取得房產,105年2月出售1000萬,其僅需繳納房地合一稅 (1000萬 – 800萬)x30% = 60萬,不用再繳財產交易所得稅,其獲利大增。

 

 

 

投資客稅賦減低,投資意願大增,只要可以獲利政府要擋也擋不住炒房,立法委員表面上說不會讓財政部輕易通過,但房地合一不過,奢侈稅(房地產部分)就不會廢止,立法委員沒人玩真的啦!

 

                 市場分析 現代法政 講師 王 國 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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