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台北股市一遍瀰漫一波即將課徵"空地稅"一說,
其實是誤會一場,現階段並無課徵空地稅且尚無配
套措施,其真正是恢復課地價稅。
以往,大筆土地會配合政府或鄰里需求暫時做為綠
地、停車場而免徵地價稅(原土地稅減免規則第9條
無償供公共使用之私有土地,經查明屬實者,在使
用期間內,地價稅或田賦全免。但其屬建造房屋應
保留之空地部份,不予免徵。)但經99年5月7日修正
後改為 無償供公眾通行之道路土地,經查明屬實
者,在使用期間內,地價稅或田賦全免。但其屬建
造房屋應保留之法定空地部分,不予免徵。其若非
供公眾通行之道路土地皆不能減免地價稅。
之前,財團標下土地後閒置期間便利用各種方式
避稅,待若干年後轉手賺取差價。政府為遏止此不
當獲利之行為與促使地盡其用,所以修正此法後就
得乖乖繳交地價稅。
而會引起此風暴是因10月8日 財政部長 李述德
發布之核釋文
(台財稅字第09904741460號 原符合修正前土地稅減免規則第9條無償供公眾通行道路
土地以外之私有土地,於該條經行政院99年5月7日修正發布施行後,已非屬該條免徵
地價稅範圍,應自次年(期)起恢復徵收。但原依本部61年5月24日台財稅第34260號
令及66年4月4日台財稅第32148號函免徵地價稅之土地,其實際使用情形未變更者,准
予繼續免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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