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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論老闆與業務特質

自古君王只喜愛弄臣不愛賢臣,歷史上秦檜、和珅權傾一時,錯不全在他而是君王喜愛。

在現今世代,房仲業的老闆也是。聰明的利用完走人,留下的都是被老闆嫌棄的,因為戀舊、不捨而留下,卻………

在今年4月發生的一個故事:

小華有一個案子,小明411日客戶藉由傳真轉下小華的案子3000萬元,但卻告知小華客戶下2900萬元,期間只有小華跟小明說屋主動向,小明都沒任何進展回覆。一直到425日經老闆開會協調,小明說買方晚上會來公司.......,之後說買方加到3000萬元不會在加(過程公司都有錄音錄影),當然買方根本不可能會來

來說小華,430日小華被老闆逼著去找屋主,屋主從頭到尾只問小華有看過買方沒,小華說沒有,把小明說的轉述給屋主,屋主就是不願簽名在斡旋單上;後來。下午戲劇性的屋主給小華一個電話要他去帶客戶看房子,看完客戶十分滿意直接下3300萬元斡旋,期間小華還顧慮小明的客戶一直要推掉,但客戶就是要買。

最後當然是小華帶的買方締約,但這時小明主張他客戶已經先出價格,屋主在議價下也同意3000萬出售,只是沒在小明的斡旋單上簽名,小明主張要拿成交價3300萬的買方獎金。老闆跟小華說"不這樣小明會不高興,期間小明在同事間散布小華截他的CASE

在交屋時原屋主才告訴小華他不簽名的原因,因為那張斡旋單的傳真日期是411日,期間還有把斡旋時間從417日延長到430日,表示一開始客戶就已經下3000萬的斡旋,小華你說客戶要來公司加價,其實是假的,所以她才會一直問小華你是否有看過買方沒,如果你回答有,那表示你與公司一起來欺騙她,但你很老實地說沒有(老闆為此事還罵小華:客戶你有那麼大的權力,你沒看過就不能簽名阿,你不會說有),表示你不知情是被公司與同事出賣的。這時小華才恍然大悟,畢竟屋主是見過大風大浪的人,一開始就看出端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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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老闆一直誇小明是業務高手,做事得體,雖然才從事三年就把公司交給她帶,小華做事認真,不欺瞞卻被老闆嫌棄。

所以,要成為業務就是:

  1. 要會阿諛奉承

  2. 要會欺上瞞下

  3. 同事間要做動作,雖是同公司也要隱瞞價格,讓老闆覺得你很認真拉價

  4. 出事,要先抹黑同事,讓其他同事有先入為主的認為你是受害者

  5. 臉皮要夠厚,把別人的獎金搶過來

要成為老闆的就是:

  1. 可以罵的人,盡量罵,那叫把你當自己人

  2. 犧牲獎金當然是犧牲你這自己人,活該該罵

  3. 要避免利用公司資源完就走人的人就是不可讓他不高興,犧牲別人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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