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0402土地使用計畫示意圖(公展版)(大圖)
 「變更高速公路永康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配合創意設計園區計畫開發)(第二次)」及「變更高速公路永康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配合創意設計園區計畫開發)(第二次)(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自104年4月2日起依法公開展覽30天,特此公告周知。
刊登發佈日期:2015/4/1 下午 04:37:48|最後修改日期:2015/4/1 下午 04:37:48
消息內容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4月1日
發文字號:府都規字第1040295441A號
附件:主要計畫書、圖及細部計畫書各1份
主旨:「變更高速公路永康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配合創意設計園區計畫開發)(第二次)」及「變更高速公路永康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配合創意設計園區計畫開發)(第二次)(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自104年4月2日起依法公開展覽30天,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及第23條。
公告事項: 
一、公開展覽時間:自民國104年4月2日起30天。
二、公開展覽地點:公開展覽計畫書及圖公告於本府公告欄、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及本市永康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圖說:主要計畫書、圖及細部計畫書各1份。
四、都市計畫說明會舉辦時間與地點為民國104年4月15日上午10時整,假本市永康區公所3樓禮堂舉行(地址:臺南市永康區中山南路655號),歡迎踴躍參加。
五、公開展覽期間內任何公民或團體如有意見,請以書面附略圖並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提出。
 

玩稅高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2
 一百 零三年度個人出售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 計算規定
茲依據所得稅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七類及同法施行細則第十七條之二訂定本規定如下:
一、 個人出售房屋,已提供或稽徵機關已查得交易時之實際成交金額及原始取得成本者,其財產交易所得額之計算,應依所得稅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七類相關規定核實認定。
二、個人出售房屋,未依前點規定申報房屋交易所得、未提供交易時之實際成交金額或原始取得成本,或稽徵機關未查得交易時之實際成交金額或原始取得成本者,稽徵機關應按下列標準計算其所得額:
(一)稽徵機關僅查得或納稅義務人僅提供交易時之實際成交金額,而無法證明原始取得成本,如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以查得之實際房地總成交金額,按出售時之房屋評定現值占公告土地現值及房屋評定現值總額之比例計算歸屬房屋之收入,再以該收入之百分之十五計算其出售房屋之所得額:
1、臺北市,房地總成交金額新臺幣七千萬元以上。
2、新北市,房地總成交金額新臺幣六千萬元以上。
3、臺北市及新北市以外地區,房地總成交金額新臺幣四千萬元以上。
(二)除前款規定情形外,按下列標準計算其所得額:
1、直轄市部分:
(1)臺北市:
○1臺北市政府依「臺北市房屋標準價格及房屋現值評定作業要點」第十五點規定認定為高級住宅者: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四十八計算。
○2其他: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四十二計算。
(2)新北市:
○1板橋區、永和區、新店區、三重區、中和區、新莊區、土城區及蘆洲區: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三十六計算。
○2汐止區、樹林區、泰山區及林口區: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三十三計算。
○3淡水區及五股區: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二十四計算。
○4三峽區、深坑區及八里區: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二十一計算。
○5鶯歌區、瑞芳區、石碇區、坪林區、三芝區、石門區、平溪區、雙溪區、貢寮區、金山區、萬里區及烏來區: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十四計算。
(3)臺中市:
○1西屯區: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二十六計算。
○2東區及南屯區: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十九計算。
○3西區、南區及北屯區: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十八計算。
○4中區: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十六計算。
○5豐原區: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十五計算。
○6北區及太平區: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十四計算。
○7大里區、烏日區、大雅區、潭子區及后里區: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十三計算。
○8霧峰區: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十二計算。
○9神岡區: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十一計算。 ○10沙鹿區、梧棲區、龍井區、大甲區、清水區及大肚區:
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十計算。
○11東勢區、新社區、石岡區、外埔區、大安區及和平區:
依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之八計算。

玩稅高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大步向前 看見未來 賴市長向市民施政報告
刊登發佈日期:2015/3/30 下午 12:17:55
(永華市政中心發布)

玩稅高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各種自用住宅之定義
  隨著政府打房、稅制改革聲浪在財政部發酵,房地產相關稅制也有所調整,例如去年財政部便通過《房屋稅條例》修正,改變了房屋稅的自用住宅認定,全國房產持有超過3戶,課徵1.5%至3.6%的稅率,農曆新年前財政部擬定的房地合一版本,自用住宅定義與房屋稅、地價稅、奢侈稅都不同,民眾應該別留意。 近1年新變動的稅制為房屋稅及尚未送入立法院的房地合一稅,其中,房屋稅新制已經上路,今年5月也會是依照新版本稅率課稅,去年各地區稅捐處也針對多屋族要求勾選3戶內設籍房產,而房屋稅的自用住宅定義為「在全台持有3戶住宅為限,可不過戶,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居住都屬於自用住宅,惟必須有居住現況事實,且不得有出租、營業使用。」
 
只不過財政部的徵收率雖制定其他非住家房屋的房屋稅率為1.5%至3.6%,但卻授權各地方政府可在範圍內自定,因此,《台北市房屋稅自治條例》規範全國3戶內房產稅率為1.2%,但第4戶為2.4%,第6戶以上稅率才是3.6%,其他地區稅率版本也不同。 至於房地合一稅,目前的自用住宅條件為「夫妻及未成年子女設有戶籍、持有,並有居住事實,連續滿6年且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總價額在4千萬元以下者,免稅。」若本會期不會通過,那將不會趕上2016年起實施的目標。 若2016年起房地合一稅上路,奢侈稅則宣告終結,但2者的自用住宅定義略有不同,奢侈稅並定義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直系親屬名下僅有1戶,且持有期間不得出租或營業使用。」房產持有未滿2年,則將課徵交易總價10至15%的稅金。 至於地價稅,依據《土地稅法》規範「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直系親屬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營業使用。」包括父母及成年子女戶籍遷入都符合標準,且都市土地與非都市土地分別計算,也是目前5稅中自用住宅認定最寬鬆的稅制。
 

玩稅高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現代法政用房地合一實價課稅政策說明104.03.29
 
房地合一稅 持有未滿一年擬課35%
時間:2015-03-29 08:11 新聞引據:工商時報
 

玩稅高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變更臺南市主要計畫(「機33」機關用地為
創意文化專用區)案」暨「擬定臺南市東區(
「機33」機關用地為創意文化專用區)細部計
畫案」自民國104年3月27日起依法公開展覽

玩稅高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新版特種銷售稅答客問-不動產(房屋、土地)篇(更新日:104年3月25日)
一、課徵範圍
78.哪些情況須繳納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答:本條例主要係針對短期買賣非供自住不動產課徵特種
貨物及勞務稅。所有權人銷售持有期間在2 年以內(含
2 年)在中華民國境內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或依法得核
發建造執照之都市土地及非都市土地之工業區土地,
除符合本條例第5 條第1 項各款規定之免稅情形外,
皆應依法繳納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78.1「可核發建照執照之非都市土地之工業區土地」所指為何?
答:係指依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第11 條規定劃定為「工業
區」之非都市土地,主要屬工業區土地編定為丁種建
築用地。
79.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是否只對個人課徵?公司出售名下不動
產,是否也要課徵?
答:無論個人或公司出售持有期間在2 年以內,屬本條例
課稅範圍之不動產,均要課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80.在美國有1 棟房子,買不到2 年,如果現在賣掉,是否應
繳納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答:否。銷售非坐落在中華民國境內之不動產,不是特種
貨物及勞務稅之課稅範圍。
81.在臺北房子買不到2 年,如果與買方在美國簽訂買賣契約,
把臺北房子賣掉,是否應繳納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答:是。只要銷售坐落在中華民國境內屬本條例課稅範圍

玩稅高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九份子
 
九份子最新進度
原九份子重劃區最後一批配地在

玩稅高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馮先勉

馮先勉 基泰建設總經理,擁有地政博士學位,在事業遭逢危機之際,採取「向股東及社會大眾募資」的方式,於5年之內,有效地將銀行融資從近70億元,降低至近乎零負債,打了一場漂亮的地產經營戰。
 
 

玩稅高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富立建設--和築真邦是富立建設參與市政鐵路地下化照顧戶住宅。

名稱為和築真邦,和築--照顧戶住宅
                       真邦--一般戶住宅

玩稅高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工程圖
3
 

 

玩稅高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一日凶宅終生凶宅? NO!高院做出罕見判決
 
前前屋主吊死 轉賣不算凶宅

玩稅高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Blog Stats
⚠️

成人內容提醒

本部落格內容僅限年滿十八歲者瀏覽。
若您未滿十八歲,請立即離開。

已滿十八歲者,亦請勿將內容提供給未成年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