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都試辦包租代管 明年推萬戶

2016年09月02日

 
 
 

祭出優惠
為引導民眾釋出空餘屋,行政院會昨通過《住宅法》修正草案,新增包租代管方式為興辦社會宅的方式之一,並修正房屋稅、地價稅、綜所稅等相關稅賦優惠規定,鼓勵房東釋出住宅出租。內政部規劃,明年先從六直轄市試辦包租代管,預計一萬戶先上路,若推動順利,將擴及其他縣市。
內政部表示,包租代管計劃,除了每屋每月租金收入一萬元以下部分,免繳綜合所得稅外,租金收入超過一萬元部分,也可免附單據證明,再減除百分之六十的房屋必要損耗支出費用等雙重優惠,鼓勵房東釋出住宅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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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租代管明年將在6+2都試辦1萬戶 (截自行政院會記者會)

花敬群表示,社會住宅租金所得稅每間房子、每個月有1萬元的免稅額,超過1萬元的部分,60%計入出租成本,不必列舉就能免稅。花敬群舉例,例如每個月收租15000元,扣除1萬元免稅額,超出免稅額的5000元,60%列為成本,實際報稅額僅剩2000元,假設稅率為20%,要繳交的稅款為400元。同時也會要求地方房屋稅、地價稅仍給予自住的優惠稅率。

而針對內政部新推出的「包租代管」構想,包租公律師蔡志雄認為「還不錯啊」,「政府不會倒」房東不用怕收不到租金,政府統一包租類似「團購」的概念,租金部分有機會壓低,同時他建議也將修繕、家具購買以「團購」的優勢降低成本。


房東嫌程序麻煩

初步規劃每直轄市至少一至二個業者協助辦理,先承租民間住宅後,再轉租給一定所得以下,且為《住宅法》規定具特殊情形或身分的房客,租金為市場價格八折以下。
不過,在北市、新北都有房子出租的陳先生認為,雖然有優惠,但透過業者承租再轉租的程序太過麻煩,且現在租屋所得都未繳稅,如由政府代管後,一定要繳稅。房仲業者劉小姐說,雙北出租二十幾坪房子至少二萬元起跳,只有租金一萬元以下免稅,對房東的誘因太小。

且此優惠在將來是否會成為另一個被批判的18趴,都是在當時時空背景下響應政府政策而犧牲某些權益,而政府為其設下的優惠制度,卻在另一個時空背景下被妖魔化的一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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