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pr 02 Sun 2017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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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廢止新營區民治段267地號土地部分現有巷道」
- Mar 31 Fri 2017 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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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存歷史街區 台南都計擬撤銷26條計劃道路

為保存歷史街區 「變更臺南市中西區細部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公開展覽計畫書,台南都計擬撤銷26條計劃道路
南市文化局依「台南市歷史街區振興自治條例」,指定公告府城歷史街區,第一階段含括大部份舊城區,都發局配合都計檢討,撤銷信義街等26條計劃道路,即日起辦理都計公開展覽1個月,未來正式公告實施,免去拓寬命運破壞歷史紋理,再跨出文化首都重要一步。
文化局劃定第一階段府城歷史街區範圍,包含大部分的台南舊城範圍及五條港地區,其範圍北至成功路、公園南路;東以北門路為界;南經樹林街、府前路、及友愛街;西臨運河及民權路三段。範圍面積約315公頃,是全市古蹟及歷史建築最密集集中區域,而且範圍內更是密布歷史悠久的廟宇及信仰中心。
- Mar 28 Tue 2017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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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2月景氣對策信號續呈綠燈
- Mar 28 Tue 2017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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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2月底合法民宿家數增15.2%
- Mar 09 Thu 2017 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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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都市土地開發審議作業規範部分規定修正規定(太陽光電設施)
- Mar 08 Wed 2017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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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又添一座生態公園 保留平實營區92%樹木(轉載2017-03-08 12:06聯合報 記者鄭維真╱即時報導)
- Mar 08 Wed 2017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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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女性人口及社經概況分析對房地產、旅遊、保險等影響
- Mar 07 Tue 2017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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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灣重劃區(永善路、永榮路及有起點終點標示)
- Mar 02 Thu 2017 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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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新解釋:夫妻相互贈與房地,可採原取得價格與日期申報財交稅或房地合一稅

財政部令
台財稅字第10504632520號
一、 個人取得配偶贈與之房屋、土地,適用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第1項第6款配偶相互贈與之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規定者,出售時應以配偶間第1次相互贈與前配偶原始取得該房屋、土地之日為取得日,據以計算持有期間及認定應適用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7類規定計算房屋之財產交易損益(以下簡稱舊制房屋交易損益)或依同法第14條之4規定計算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或損失(以下簡稱新制房屋土地交易損益),並按該房屋、土地原始取得之原因,分別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課徵所得稅。
二、舊制房屋交易損益之計算,應以交易時房屋成交價額,分別按下列規定減除成本或房屋評定現值,及前點持有期間個人與配偶因取得、改良及移轉該房屋而支付之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
(一) 配偶原自第三人出價取得者: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7類第1款規定,得減除配偶間第1次相互贈與前之原始取得成本。
(二) 配偶原自第三人繼承或受贈取得者: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7類第2款規定,得減除繼承時或配偶原自第三人受贈時之房屋評定現值。
三、新制房屋土地交易損益之計算,應以交易時房屋及土地成交總額,分別依下列規定減除成本或房屋評定現值及公告土地現值,與個人及配偶持有期間因取得、改良及移轉該房屋所支付之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
(一) 配偶原自第三人出價取得者:依所得稅法第14條之4第1項前段規定,得減除配偶間第1次相互贈與前之原始取得成本。
(二) 配偶原自第三人繼承或受贈者:依所得稅法第14條之4第1項後段規定,得減除繼承時或配偶原自第三人受贈時之房屋評定現值及公告土地現值按政府發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後之價值。
部 長 許虞哲
- Mar 02 Thu 2017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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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各區土地公告現值地價分布圖(節錄部分地區)
- Feb 19 Sun 2017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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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新政 買賣房屋須先花錢公證契約(轉載蘋果日報)

司改國是會議的5個分組將於下周一陸續開會討論司改大政,但有些不必提交國是會議的改革措施,其實與民眾權益更為貼身,例如司法院已決定自行推動的多項變革中,最重要的是施行「買賣房屋的契約,必須先找公證人公證」,原因是可以減少糾紛,避免日後雙方爆官司,也可減少相關訴訟的數量。不過,此舉也會增加房屋買賣交易成本,公證費用依公告現值或房屋交易價較高者而定,1000萬至2000萬的房子,公證費最多1萬2000元。
花蓮美女公證人何叔孋得知司法院將推動上述措施,驚訝地說:「真的嗎?法條已經躺了10幾年都沒施行,終於要動了。」何指出,房屋買賣契約找民間或法院公證人公證的好處是,公證人會幫買賣雙方把關權益,例如房屋有沒有設定抵押、已遭法院查封等,甚至事後發生買方不付錢等糾紛,可憑公證書直接請法院執行資產。
- Feb 17 Fri 2017 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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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15 臺南市政府第283次市政會議確定飛雁新村原址保留不做開發,將來會朝向文化公園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