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ay 23 Tue 2017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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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y 23 Tue 2017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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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y 10 Wed 2017 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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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訂並修正遺產及贈與稅法條文,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四月二十五日修正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五月十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600056411 號令
修正公布第 12-1、13、19 條條文;並增訂第 58-2 條條文
第 12-1 條 本法規定之下列各項金額,每遇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之指數累計上
漲達百分之十以上時,自次年起按上漲程度調整之。調整金額以萬元為單
位,未達萬元者按千元數四捨五入:
一、免稅額。
二、課稅級距金額。
三、被繼承人日常生活必需之器具及用具、職業上之工具,不計入遺產總
額之金額。
四、被繼承人之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扣除額
、喪葬費扣除額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
財政部於每年十二月底前,應依據前項規定,計算次年發生之繼承或贈與
案件所應適用之各項金額後公告之。所稱消費者物價指數,指行政院主計
總處公布,自前一年十一月起至該年十月底為止十二個月平均消費者物價
指數。
第 13 條 遺產稅按被繼承人死亡時,依本法規定計算之遺產總額,減除第十七條、
第十七條之一規定之各項扣除額及第十八條規定之免稅額後之課稅遺產淨
額,依下列稅率課徵之:
一、五千萬元以下者,課徵百分之十。
二、超過五千萬元至一億元者,課徵五百萬元,加超過五千萬元部分之百
分之十五。
三、超過一億元者,課徵一千二百五十萬元,加超過一億元部分之百分之
二十。
第 19 條 贈與稅按贈與人每年贈與總額,減除第二十一條規定之扣除額及第二十二
條規定之免稅額後之課稅贈與淨額,依下列稅率課徵之:
一、二千五百萬元以下者,課徵百分之十。
二、超過二千五百萬元至五千萬元者,課徵二百五十萬元,加超過二千五
百萬元部分之百分之十五。
三、超過五千萬元者,課徵六百二十五萬元,加超過五千萬元部分之百分
之二十。
一年內有二次以上贈與者,應合併計算其贈與額,依前項規定計算稅額,
減除其已繳之贈與稅額後,為當次之贈與稅額。
第 58-2 條 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四月二十五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後,依第十三條及
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稅率課徵之遺產稅及贈與稅,屬稅率超過百分之十至
百分之二十以內之稅課收入,撥入依長期照顧服務法設置之特種基金,用
於長期照顧服務支出,不適用財政收支劃分法之規定。
- May 10 Wed 2017 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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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二年重新規定地價一次,明年107年將重新規定地價,意謂明年地價稅又將調高,這才是重點
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五月十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600056451 號令
修正公布第 14、17 條條文
第 14 條 規定地價後,每二年重新規定地價一次。但必要時得延長之。重新規定地
價者,亦同。
第 17 條 已規定地價之土地,應按申報地價,依法徵收地價稅。
應納地價稅額因公告地價調整致納稅義務人繳納困難者,得於規定繳納期
間內,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延期繳納期間不得逾六個月
,分期繳納期間不得逾一年。
前項延期或分期繳納辦法,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得依社會經濟情況及實
- May 03 Wed 2017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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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年1~2 月全國不動產經紀業銷售額增18.2%

106 年1~2 月全國不動產經紀業銷售額增18.2%
一、 依財政部統計資料,105 年全國不動產
經紀業銷售金額408 億元,較104 年減
9.1%,減幅已較103 及104 年趨緩,
其中仲介銷售377 億元為大宗(占比
92.5%),年減8.7%,代銷31 億元(占
7.5%),亦減13.6%;今(106)年1~2 月
累計不動產經紀業銷售金額58 億元,
則較105 年同期增18.2%,仲介及代銷
銷售分別增18.8%及11.5%。
- May 02 Tue 2017 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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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公司依契約自政府或國營事業取得土地
- Apr 22 Sat 2017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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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分管協議?約定專用?分管登記?

不動產所有權的型態,除了單獨所有外,「共有」也是一種普遍存在的類型。所謂共有,是指一個不動產的所有權是由數人所共同享有(即數人共同擁有一個所有權)。由於是數人共同擁有一個不動產的所有權,所有權只有一個,卻有數人可以使用收益,彼此間難免會發生要怎麼使用收益的紛爭。
關於共有物的使用收益,如果共有人間可以公平且和平的使用,沒有人阻礙其他住戶使用,就會相安無事; 如果有部分共有人想要排除他人的使用,而單獨享有共有物的全部或特定部分之使用收益,那就得要有分管契約(或稱分管協議)或約定專用,否則就會有竊佔罪的問題。
- Apr 18 Tue 2017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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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訂定「臺南市合法建築物增設一定規模以下構造物處理要點(草案)」
預告訂定「臺南市合法建築物增設一定規模以下構造物處理要點(草案)」
刊登發佈日期:2017/4/18 上午 11:19:41|最後修改日期:2017/4/18 上午 11:19:41
消息內容
主旨:預告訂定「臺南市合法建築物增設一定規模以下構造物處理要點(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臺南市政府
二、訂定依據:本府工務局106年2月23日召開研商「校舍為防水隔熱所需申請加設斜屋頂之法令」第二次會議
紀錄決議。
三、「臺南市合法建築物增設一定規模以下構造物處理要點(草案)」條文如附件。本案載於本府全球資訊網市
政公告(網址:http://www.tainan.gov.tw/tainan/#NEWS04)。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登載於本府全球資訊網市政公告之日起7日內陳述
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本府工務局使用管理科
(二)地址:70801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
(三)電話:06-2991111#8980
(四)傳真:06-2953442
(五)電子郵件:junyou1230@mail.tainan.gov.tw
- Apr 14 Fri 2017 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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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通過「租賃住宅市場發展條例」

行政院會通過「租賃住宅市場發展條例」草案日期:106-04-13 資料來源:新聞傳播處
行政院會今(13)日通過內政部擬具的「租賃住宅市場發展條例」草案,將送請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長林全表示,台灣長期以來因租賃市場缺乏權利義務的明確規範,確實有發展不健全的問題,希望透過立法進一步突破,並將該法案列入立法院本會期優先審議法案,請內政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協調溝通,早日完成立法程序。
內政部表示,為引導住宅租賃關係合理化,成立非營利團體提供專業諮詢,提供住宅租賃法律諮詢與糾紛調處管道,及建立租賃住宅代管、包租服務機制,保障租賃當事人權益,因此擬具「租賃住宅市場發展條例」草案。
該草案要點如下:
一、條例名稱修正為「租賃住宅市場發展條例」。
二、健全租賃住宅市場發展之積極作為,輔導成立非營利團體提供專業諮詢等服務及住宅租賃爭議免費調處機制。(草案第8條至第10條)
三、提供專業經營,其住宅所有權人租金所得稅、地價稅及房屋稅之適當減徵措施。(草案第11條及第12條)
四、租賃住宅服務業之營業保證金繳存方式、孳息運用方式及動支要件、低於規定額度補足機制、獨立性質及退還要件。(草案第16條至第18條)
五、可歸責於租賃住宅服務業或其受僱人事由致租賃住宅服務當事人受損害,被害人得以該業繳存之營業保證金請求代為賠償及營業保證金補足機制。(草案第25條)
六、六類重要文件應由租賃住宅管理人員簽章、其營業處所及網站應揭示合法執業證明文件資訊與代管費用收取標準、定期報送租賃住宅相關資訊及配合主管機關業務檢查等規範。(草案第26條至第29條)
- Apr 13 Thu 2017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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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台南交通建設部分
- Apr 12 Wed 2017 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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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住宅市場發展條例》草案(轉載工商時報)
行政立法協調會昨天針對《租賃住宅市場發展條例》草案達成共識,未來租賃市場將走向專業化,委託專業服務業經營出租房屋1年以上房東,月租6,000元以下免稅,6,000至2萬元可減除必要費用53%,較現行稅法規定43%優惠。內政部估算,以所得稅率適用20%房東為例,月租金2萬元,每年最高可省11,568元所得稅額。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表示,租賃專法共有五大重點,包括租賃關係有保障、住宅租賃有幫手、爭議處理有調處糾紛管道、委託包租代管房東可享租稅優惠。
徐國勇說,未來專業租賃住宅服務業,必須採許可制,以及登記制,以公司組織型態經營,業者必須繳存營業保證金以利損害代位求償,同時要加入同業公會且須領有登記證。
代管業及包租業的租賃住宅管理人員也要取得專業證照才能受僱執業,證書效期4年,期滿再參加換證訓練測驗,會有周延規範建立租賃市場的專業機制,讓房東及房客覺得專業安心。內政部也會輔導成立非營利團體的房東及房客協會,讓二邊居於公平立場。
為鼓勵房東釋出房屋委託代管業,或出租給包租業轉租,這次專法設計供居住一年以上的房東,可享所得稅優惠,月租6,000元以下完全免稅,超過的人若未能提出確實證據,6,000∼2萬元部分,依租金收入減除房屋修繕及損耗等必要成本費用53%計算,較現行稅法43%更優惠,月租金超過2萬元部分無租稅優惠,按現行稅法必要成本費用減除43%。這項減免適用5年,屆期前半年,行政院可視情況展延一次。
根據內政部計算減稅效果,適用20%稅率的房東,委託租賃住宅服務業出租,不同租金行情最高可獲減稅額為11,568元,月租金2萬元減幅為42.28%,但逾2萬元者,減稅效果遞減。
此外,也授權地方政府可針對房東給予地價稅及房屋稅適當減徵,期限與租金減徵相同。以六都平均最高租稅優惠稅率若依自用住宅稅率為例計算,每年地價稅可享有6,080元稅額減徵,房屋稅額則有2,965元優惠。
徐國勇說,未來要扶植代管業及包租業的租賃住宅服務業發展,包租業就相當於二房東,此服務業將負責作屋況與設備點交,收租及押金管理,日常修繕維護,糾紛協調處理。
此外,租賃型住宅未來租約全面納入規範,必須明訂住宅租賃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例如交租時間,可否報稅等),未來房東與房客有糾紛,可由地方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處理,房東房客申請調處免繳納調處費用。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表示,租賃專法共有五大重點,包括租賃關係有保障、住宅租賃有幫手、爭議處理有調處糾紛管道、委託包租代管房東可享租稅優惠。
徐國勇說,未來專業租賃住宅服務業,必須採許可制,以及登記制,以公司組織型態經營,業者必須繳存營業保證金以利損害代位求償,同時要加入同業公會且須領有登記證。
代管業及包租業的租賃住宅管理人員也要取得專業證照才能受僱執業,證書效期4年,期滿再參加換證訓練測驗,會有周延規範建立租賃市場的專業機制,讓房東及房客覺得專業安心。內政部也會輔導成立非營利團體的房東及房客協會,讓二邊居於公平立場。
為鼓勵房東釋出房屋委託代管業,或出租給包租業轉租,這次專法設計供居住一年以上的房東,可享所得稅優惠,月租6,000元以下完全免稅,超過的人若未能提出確實證據,6,000∼2萬元部分,依租金收入減除房屋修繕及損耗等必要成本費用53%計算,較現行稅法43%更優惠,月租金超過2萬元部分無租稅優惠,按現行稅法必要成本費用減除43%。這項減免適用5年,屆期前半年,行政院可視情況展延一次。
根據內政部計算減稅效果,適用20%稅率的房東,委託租賃住宅服務業出租,不同租金行情最高可獲減稅額為11,568元,月租金2萬元減幅為42.28%,但逾2萬元者,減稅效果遞減。
此外,也授權地方政府可針對房東給予地價稅及房屋稅適當減徵,期限與租金減徵相同。以六都平均最高租稅優惠稅率若依自用住宅稅率為例計算,每年地價稅可享有6,080元稅額減徵,房屋稅額則有2,965元優惠。
徐國勇說,未來要扶植代管業及包租業的租賃住宅服務業發展,包租業就相當於二房東,此服務業將負責作屋況與設備點交,收租及押金管理,日常修繕維護,糾紛協調處理。
此外,租賃型住宅未來租約全面納入規範,必須明訂住宅租賃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例如交租時間,可否報稅等),未來房東與房客有糾紛,可由地方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處理,房東房客申請調處免繳納調處費用。
- Apr 06 Thu 2017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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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台南第一期重劃區--九份子重劃區第一棟20樓大樓送都市審議

大台南第一期重劃區--九份子重劃區第一棟20樓大樓送都市審議
本案位於安南區國安段1611地號1筆土地(住宅區),預計興建一地下3層、地上20層、建築物高度71.2米之店鋪集合住宅,基地面積為3,446.94平方公尺。
基地東側為12米永續路,南側為10米永續三街,北側為15米郡安路六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