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本事,才能挑有趣的事做 文/吳若權


進行向上管理前,必須先管理好自己!先賣力把主管交代的事完成,獲得信任與賞識,才有機會要求,挑選自己真正有興趣的工作。


 


在生涯規畫的領域,能夠「選你所愛」,的確是很幸福的事。


但是,這也不是一蹴可幾,需要花很多時間去付出努力,才能確認自己真正的興趣所在。


接著,還要花很多心血去建立自己的信用,以爭取機會從事有興趣的工作。


常常聽許多朋友一見我就說:「我很羨慕你,所做的都是你有興趣做的事!」於是我也回頭來觀察,並檢驗自己,是否手頭上的工作,真的都是自己很有興趣做的事。


經過長時間的累積與測試,我終於得到客觀的結論:是的,這幾年我認真付出時間去做的工作,幾乎百分之九十九都是我自己認為很有興趣的事,而且都是自己精挑細選,這真是很幸福的事。


但是,朋友們並不知道,在「去蕪存菁」的過程中,我花了很多不為人知的時間及心血。有的時間是花在搞清楚自己的興趣是什麼;有的時間則花在推拒雖有名有利、做起來卻很痛苦的事。


 


◎興趣多是經由「培養」或「學習」而來


做自己真正有興趣的事,並非憑空就能實現。首先,必須很確定自己對哪方面的事,會真正有興趣。


除非是具備很明顯的天份,否則興趣多半是經由「培養」或「學習」而來。甚至,必須先做過許多非常無趣的工作之後,才知道自己真正的興趣之所在。


還是學生的工讀時期,我做過建築工地的小雜工、上街頭推銷過漫畫書、在瓷器工廠包裝碗盤;進入社會之後,我做過催帳人員、也曾經負責行銷企劃電子儀器、醫療器材的行銷企劃……嚴格說起來,上述所列舉的工作,對我來說都不是太有趣,但是,這些都必須親身經歷,才能學會分辨它是否符合自己的興趣,也才能說服分派工作的主管,說明自己真的盡力試過,只是不適合。


當我剛進入社會,從最基層的上班族開始打拚時,的確不太有機會挑選工作的1及內容。


即使,我選擇的已經是確定自己會有興趣的行銷工作,但是公司主管指派我執行的業務,還是會有很多繁瑣無趣、甚至和職務毫不相干的工作。


碰到這樣的情形,我依然全力以赴,並且從工作經驗中發明了一句很有意思的座右銘:「進行向上管理之前,必須先管理好自己!」也就是說,先賣力把主管交代的事好好完成,獲得信任與賞識之後,才有機會向主管要求,挑選自己真正有興趣的工作。


 


◎先努力付出心血,才能逐漸取得工作主導權


度過十幾年的上班生涯之後,我漸漸取得大部分的工作主導權,尤其是自行創業開始,能夠做自己有興趣之事的比例大幅提高,但也未必就能達到百分之百。有些工作的本身,我對它並不感興趣,卻可以讓自己學習成長,這時候我還是會勉強自己去做。


更值得留意的是:「有興趣」並不等於「有趣味」。前者,是自己主觀的感受;後者,是事情本身的性質。


倘若能對看起來枯燥而且毫無趣味的事,感到有興趣,並且全力以赴,做得有聲有色,這可能就是出人頭地的成功機會。


你以為獨自馬拉松慢跑這件事的本身,會很有趣味嗎?不用去問林義傑啦,你自己跑 五千公尺 ,就能體會。但是,林義傑卻在馬拉松路跑上締造很高的成就,這就是「有興趣」和「有趣味」最大的不同。


能夠分辨「有興趣」和「有趣味」兩者的差異,並且在不是很有趣味的事情上,發展出自己獨到的興趣,就會擁有別人搶不過的競爭力!


文章摘於《從草莓變荔枝:新世代鍛鍊自我的決勝關》、吳若權 著、時報文化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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