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1040402土地使用計畫示意圖(公展版)(大圖)1040402公展計畫圖  「變更高速公路永康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配合創意設計園區計畫開發)(第二次)」及「變更高速公路永康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配合創意設計園區計畫開發)(第二次)(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自104年4月2日起依法公開展覽30天,特此公告周知。

刊登發佈日期:2015/4/1 下午 04:37:48|最後修改日期:2015/4/1 下午 04:37:48
消息內容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4月1日
發文字號:府都規字第1040295441A號
附件:主要計畫書、圖及細部計畫書各1份
主旨:「變更高速公路永康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配合創意設計園區計畫開發)(第二次)」及「變更高速公路永康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配合創意設計園區計畫開發)(第二次)(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自104年4月2日起依法公開展覽30天,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及第23條。
公告事項: 
一、公開展覽時間:自民國104年4月2日起30天。
二、公開展覽地點:公開展覽計畫書及圖公告於本府公告欄、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及本市永康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圖說:主要計畫書、圖及細部計畫書各1份。
四、都市計畫說明會舉辦時間與地點為民國104年4月15日上午10時整,假本市永康區公所3樓禮堂舉行(地址:臺南市永康區中山南路655號),歡迎踴躍參加。
五、公開展覽期間內任何公民或團體如有意見,請以書面附略圖並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提出。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玩稅高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