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地政局將標售臺南市九份子重劃區抵費地,謹訂於106年6月28日上午10時於臺南市政府永華市政中心辦理標售開標作業,想擁有優質土地民眾,千萬別放棄此次難得的機會。自106年5月26日起至106年6月27日止,可來電或至臺南市政府永華市政中心地政局市地重劃科洽詢,或上網至「臺南市政府地政局/地政主題專區/土地標售專區/土地標售」(網址:http://land.tainan.gov.tw)自行下載標售資訊及標單。
臺南市政府地政局表示,由市府公辦重劃區公共工程品質備受肯定,所釋出的公辦重劃區抵費地產權單純,向來相當受人青睞和信賴,而九份子公辦市地重劃區內公共設施、排水及生活機能皆精心思量設計並具良好口碑,不論自住或投資,皆為優質標的,縣市合併後,大臺南房地產未來發展信心十足,歡迎各界一起參與。
本次本局辦理抵費地標售,總共釋出20標土地,各標土地皆分別訂有標售單價,凡依法得在中華民國購買不動產之公私法人及有行為能力之自然人,均可參與投標,如有意願投標者,請自106年5月26日起至106年6月27日領取標單,或來電06-2982794洽詢由本局寄送,相關資訊可逕上本局網站「臺南市政府地政局網站/地政主題專區/土地標售專區/土地標售」瀏覽。
有意投標民眾,應自標售公告之日起,至開標當天信箱開啟時間前,以限時掛號寄達台南郵局第239號信箱。
臺南市政府地政局提醒投標人,本標售作業並未委託民間不動產仲介業者辦理,如有任何疑義,歡迎洽詢臺南市政府地政局市地重劃科,洽詢電話06-2982794,或上地政局網站(http://land.tainan.gov.tw/)查詢相關訊息。廉能政府需要你我共同參與及監督,貪瀆不法檢舉專線:臺南市政府政風室06-2956197,法務部廉政署0800-286-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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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UBLE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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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五月十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600056411 號令
修正公布第 12-1、13、19 條條文;並增訂第 58-2 條條文
第 12-1 條 本法規定之下列各項金額,每遇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之指數累計上
漲達百分之十以上時,自次年起按上漲程度調整之。調整金額以萬元為單
位,未達萬元者按千元數四捨五入:
一、免稅額。
二、課稅級距金額。
三、被繼承人日常生活必需之器具及用具、職業上之工具,不計入遺產總
額之金額。
四、被繼承人之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扣除額
、喪葬費扣除額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
財政部於每年十二月底前,應依據前項規定,計算次年發生之繼承或贈與
案件所應適用之各項金額後公告之。所稱消費者物價指數,指行政院主計
總處公布,自前一年十一月起至該年十月底為止十二個月平均消費者物價
指數。
第 13 條 遺產稅按被繼承人死亡時,依本法規定計算之遺產總額,減除第十七條、
第十七條之一規定之各項扣除額及第十八條規定之免稅額後之課稅遺產淨
額,依下列稅率課徵之:
一、五千萬元以下者,課徵百分之十。
二、超過五千萬元至一億元者,課徵五百萬元,加超過五千萬元部分之百
分之十五。
三、超過一億元者,課徵一千二百五十萬元,加超過一億元部分之百分之
二十。
第 19 條 贈與稅按贈與人每年贈與總額,減除第二十一條規定之扣除額及第二十二
條規定之免稅額後之課稅贈與淨額,依下列稅率課徵之:
一、二千五百萬元以下者,課徵百分之十。
二、超過二千五百萬元至五千萬元者,課徵二百五十萬元,加超過二千五
百萬元部分之百分之十五。
三、超過五千萬元者,課徵六百二十五萬元,加超過五千萬元部分之百分
之二十。
一年內有二次以上贈與者,應合併計算其贈與額,依前項規定計算稅額,
減除其已繳之贈與稅額後,為當次之贈與稅額。
第 58-2 條
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四月二十五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後,依第十三條及
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稅率課徵之遺產稅及贈與稅,屬稅率超過百分之十至
百分之二十以內之稅課收入,撥入依長期照顧服務法設置之特種基金,用
於長期照顧服務支出,不適用財政收支劃分法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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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五月十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600056451 號令
修正公布第 14、17 條條文
第 14 條 規定地價後,每二年重新規定地價一次。但必要時得延長之。重新規定地
價者,亦同。
第 17 條 已規定地價之土地,應按申報地價,依法徵收地價稅。
應納地價稅額因公告地價調整致納稅義務人繳納困難者,得於規定繳納期
間內,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延期繳納期間不得逾六個月
,分期繳納期間不得逾一年。
前項延期或分期繳納辦法,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得依社會經濟情況及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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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年1~2 月全國不動產經紀業銷售額增18.2%一、 依財政部統計資料,105 年全國不動產
經紀業銷售金額408 億元,較104 年減
9.1%,減幅已較103 及104 年趨緩,
其中仲介銷售377 億元為大宗(占比
92.5%),年減8.7%,代銷31 億元(占
7.5%),亦減13.6%;今(106)年1~2 月
累計不動產經紀業銷售金額58 億元,
則較105 年同期增18.2%,仲介及代銷
銷售分別增18.8%及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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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所有權的型態,除了單獨所有外,「共有」也是一種普遍存在的類型。所謂共有,是指一個不動產的所有權是由數人所共同享有(即數人共同擁有一個所有權)。由於是數人共同擁有一個不動產的所有權,所有權只有一個,卻有數人可以使用收益,彼此間難免會發生要怎麼使用收益的紛爭。
關於共有物的使用收益,如果共有人間可以公平且和平的使用,沒有人阻礙其他住戶使用,就會相安無事; 如果有部分共有人想要排除他人的使用,而單獨享有共有物的全部或特定部分之使用收益,那就得要有分管契約(或稱分管協議)或約定專用,否則就會有竊佔罪的問題。玩稅高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83,163)

預告訂定「臺南市合法建築物增設一定規模以下構造物處理要點(草案)」
刊登發佈日期:2017/4/18 上午 11:19:41|最後修改日期:2017/4/18 上午 11:19:41
消息內容
主旨:預告訂定「臺南市合法建築物增設一定規模以下構造物處理要點(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臺南市政府
二、訂定依據:本府工務局106年2月23日召開研商「校舍為防水隔熱所需申請加設斜屋頂之法令」第二次會議
紀錄決議。
三、「臺南市合法建築物增設一定規模以下構造物處理要點(草案)」條文如附件。本案載於本府全球資訊網市
政公告(網址:
http://www.tainan.gov.tw/tainan/#NEWS04)。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登載於本府全球資訊網市政公告之日起7日內陳述
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本府工務局使用管理科
(二)地址:70801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
(三)電話:06-2991111#8980
(四)傳真:06-2953442
(五)電子郵件:
junyou1230@mail.tainan.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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